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提高失德失信社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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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黑心馒头、死猪肉、毒豆芽、毒大米等等为什么会出现?急功近利导致的诚信缺失让人触目惊心。古人曰:“士有百行,以德为先。”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缺失是给社会敲响了警钟。 “我建议参照国际上公民诚信管理的做法,探索建立公民道德诚信档案,并对失德失信者给予利益方面的制约和警示,以提高失德失信者的社会成本。”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侨联专职副主席陈世春提出,对公务员、临床医师及教师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公民道德诚信档案。 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是互信的基础;就企业而言,诚信是珍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前提;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石;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是国家发展的根基。诚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面对诚信缺失的现象,建立公民道德诚信档案,提高失德失信社会成本就尤其必要。陈世春代表认为在网络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强化公民道德诚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可行的,很有必要的,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民道德诚信档案应当附加在公民身份信息的内容中,按身份管理程序,由法律授权部门负责管理。”陈世春建议,对于出现违反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诚信品德操守的行为者,经授权的文明管理部门确认或鉴定,由其所在的单位或户籍管理部门对本人予以告诫,因失德失信造成其他公民利益损失或危害社会的,由授权部门在告知本人的前提下,录入个人道德诚信档案。此记录可作为其就业、晋职、贷款、社会购买行为、出入境行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经贸合同行为的可信度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