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学术造假将记录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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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广东省将建设公务员诚信档案,涉及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腐败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将一一纳入档案管理。 广东省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即日起至4月6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就《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务员成考评重点 《规划》从广东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着重进行诚信体系建设,并要求广东要统筹建设全省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的省、市两级联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率先实现全省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等国家垂直管理部门征信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关于“公务员队伍的诚信建设”成为《规划》“亮点”。根据要求,广东将建立公务员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腐败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完善公务员招录和考核考评制度,将诚信意识和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公益单位要建信用档案 除了对公务员外,《规划》还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信用建设作出了规定。今后将建立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加强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财税、审计、贷款、价格与收费、诉讼(仲裁)等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骗保将纳入信用档案 在社会领域的诚信建设中,《规划》重点针对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教育及科研、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统计调查等领域,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在医疗卫生诚信制度方面,广东将建立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人约谈、通报公示、非法行医“黑名单”等制度。 在社会保障领域,将加大对骗取保障房,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医保欺诈、骗保,以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医保参保人员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 学术造假将记录在案 《规划》还将建立健全包括学术不端、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档案。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录取招生、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大对学术作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